各餐厅:
为规范餐厅就餐秩序,加强餐厅就餐管理,提高餐厅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学院与各餐饮服务公司签订的餐厅经营管理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将学院关于规范外来人员餐厅就餐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食品研究所、山工培训中心、移动公司、卫生院等常驻学院的校外人员,与学院有供餐协议的,依据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统一办理校园卡,刷卡就餐。违反者将根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收取现金的相关规定,对就餐餐厅处以双倍罚款。
二、基建、绿化、保洁等学院临时性劳务人员持个人有效证件到学院一卡通中心办理临时餐卡,刷卡就餐。违反者将根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收取现金的相关规定,对就餐餐厅处以双倍罚款。
三、来院培训等团体业务人员需在餐厅就餐的,业务牵头部门应首先填写《外来人员院内团体就餐申请表》,提交后勤服务处,由后勤服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协调供餐,不得影响学院师生正常就餐。未经同意,私自接待校外团体就餐的餐厅,学院将根据餐厅经营管理合同“乙方责任和义务”第12条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之规定,罚没其全部经营所得,从其经营餐费中扣除。
后勤服务处
2014年6月16日
外来人员院内团体就餐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