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管理检查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水电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水电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此办法。
一.学生公寓用电、用水的检查由团委学生处负责,后勤处水电管理科协助。教学楼、图书馆、实训室、体育馆以及公共区域水电检查由后勤处负责,并随时做好检查记录,对违反水电管理规定的及时通报。水电检查采取不定时检查,组织全院范围的大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二.通过校园网对违章用电,不节电、不节水的现象进行及时通报。对违反水电管理规定并构成处罚条件的采用书面形式出具处罚单。由财务处从包干经费中扣除。
三.对校区用电、用水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做记录。锅炉房、换热站每天检查一次,做好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四.对用电、用水总表、二级表及时进行查报并做查抄记录,按规定时间每月查抄一次,查抄记录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后勤服务处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