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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外来业户水电监督检查制度
2021-03-02  

   一、各业户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单位或员工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二、各业户需要新增或更换大型水电设备,须向学院后勤服务处水电管理科书面申请,由后勤服务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各业户员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业户发现水电主线路或管路故障应及时向后勤服务处水电管理科报修,由后勤服务处水电管理科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业户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主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三无”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业户负责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本业户负责人的责任。

八、后勤服务处水电管理科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后勤服务处水电管理科的相关责任。

九、后勤服务处水电管理科是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各业户水电费的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食堂) 、出租屋及委托代管的水电用户。

十、后勤服务处水电管理科原则上每月协同各业户查抄一次水电表并收取水电费(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6),并会不定期对各业户的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十一、后勤服务处水电管理科会接受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后追究当事单位或当事人的具体责任,并限期令其整改。

十二、后勤服务处水电管理科会每年对各业户的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有不合格或者违规的情况各业户应立即整改。

十三、本制度由后勤服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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